聘请法律顾问 提升依法治校内涵——记上师大三附中聘请法律顾问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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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蒋海英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工作,在徐汇区教育局和徐汇区司法局的牵头下,上师大三附中聘请上海市胡光律师事务所陆怡红律师担任学校的法律顾问,324日下午,双方在上师大三附中举行了签约仪式,上海市胡光律师事务所许江晖律师、陆怡红律师,上师大三附中贺峥校长、刘为书记、毛颖副书记以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了签约仪式。

首先,双方进行了友好的交谈。贺峥校长首先代表上师大三附中感谢两位律师的到来,感谢胡光律师事务所对学校教育的支持,她说,学校聘请法律顾问是新形势下化解矛盾、协调各方利益的工作需要,我们将从维护学校利益和师生利益出发,按照上级部门指示,认真地做好此项工作,希望在今后的合作中,加强沟通,更好地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为推进依法治校和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奠定坚实的基础。在谈到法律顾问工作范围和职责时,除合同中涉及的人事聘用、学生伤害事故、法制宣传等方面外,许江晖律师特别指出,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双方可以在沟通和了解的基础上确定共同关心的服务点,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陆怡红律师表示一定和学校很好的合作,为学校提供法律事务服务,维护学校合法权益。

随后,双方签订了“上师大三附中聘请法律顾问合同”,在友好亲切的合影中,共祝合作愉快。最后,大家一起在雨中参观了上师大三附中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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