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蒋海英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8.31”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师德素质和专业水平,2008年国家教委修订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党员教师马晓婕从班主任角度谈了学习体会:在教师这支队伍中,班主任是排头兵,她不仅要教书而且要育人,不仅要培育学生成才,而且要培养学生成人。班主任更要加强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要求切实落实到班主任工作中:“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青年党员教师杨寅婷说到,作为青年教师,我们更应该通过学习,理解和贯彻市教委和学校对我们提出的师德要求,真正认识到师德建设的重要性,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踏踏实实的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爱岗敬业,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
刘为书记在总结时指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内容继承了我国的优秀师德传统,并充分反映了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对中小学教师应有的道德品质和职业行为的基本要求。我校要在党员深入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基础上,组织广大教师深入学习和贯彻,在学习过程中,统一思想认识,规范职业行为,全面提高师德素养,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
会上,全体党员对《上师大三附中教工师德规范(2008年修订稿)》进行了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