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师大三附中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和谐校园)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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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蒋海英

200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年,办奥运,迎世博,对城区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为社会文明建设提供了契机。徐汇区教育局高度重视教育系统文明单位(和谐单位)的创建工作,于925-26日组织学校领导进行专门培训,学习和领会创建文明单位的重要意义。927中午,学校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上海市普教系统文明单位(和谐校园)测评体系》,并对学校创建工作做进一步工作指导。

会上,刘为书记首先将自己两天的学习体会与大家分享,他说,通过学习,对创建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更深的认识,创建工作是学校工作的总抓手,抓住这个牛鼻子,可以把各项工作带动起来。他要求全体党员和教师认真学习和理解《上海市普教系统文明单位(和谐校园)测评体系》,将创建目标紧紧地与学校工作相结合,在创建工作中要有阶段性重点、要有亮点、要上新水平。接着刘书记逐条解读《上海市普教系统文明单位(和谐校园)测评体系》,并提出了创建工作的具体要求:创建工作中要关注重点,要关注四个率,即知晓率、参与率、共建率和贡献率,要抓资料搜集和整理等。他希望全体党员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增强主人翁意识,主动关心和参与创建工作,为学校工作献计献策,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地将各项工作做好做实。

据悉,十一长假后,学校还将组织全校教师学习文明单位创建指标体系,在学习、交流和讨论中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性、明确学校工作目标,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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