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开展严守纪 思想提升齐监督——上师大三附中学习“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工作纪律的通知”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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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蒋海英

为全面贯彻落实上海市2010年区县教育工作会议和徐汇区暑期校园长培训暨学习讨论会精神,近期,上师大三附中组织全体中层、党员和全体教工认真学习徐汇区教育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下发的《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工作纪律的通知》,在对各层面教师进行宣讲的同时,组织党员教师进行深入讨论交流,结合学校情况提出改进和监督意见。

解读“四不准”,明确追究责任

刘为书记在各层面会议上就“四不准”展开详细的阐释,即不准挤占体育课、不准早上提前上课、不准设置“阴阳”课表、不准占用节假日和双休日组织学生上课或集体补课。刘书记特别强调了文件中提到的责任追究方式,其罗列的对个人和学校的责任追究清楚明了、措辞严厉,说明了徐汇区教育局对新学年推行“四不准”工作纪律的强大力度。贺校长和刘书记在会议上要求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细致排查、互相监督,切实做到“四不准”要求,在教育教学中坚持以人为本思想,扎实推动学校素质教育的有效落实。

细谈心得体会,提出改进措施

党员教师们结合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情况交流了学习体会。党支部副书记、工会主席毛颖指出,工作纪律是底线、是红线,是不容踩踏的,作为纪检委员,更有义务去监督、确保它的实行。教务主任助理瞿海瑛以学校日常检查中发现的违规现象为例,提出了更具体、更实际的改进措施,如雨天不占体育课,专家讲座严控时间,确保“三课两操两活动”有序进行等。支部宣传委员蒋海英表示要加大对“四不准”的宣传力度,提高教师遵守有关工作纪律的自觉意识。体育教研组长朱赛男讲到要组织开展更多学生喜闻乐见的体育活动,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增强学生体质。党员教师罗珺认为严守工作纪律是学校正常运作的基础和保障,教师在自我约束的同时,也要做好监督工作,一旦发现有违规现象,应及时予以提出和指正。

本次宣传学习活动为有效落实徐汇区教育纪工委“四不准”文件精神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为学校工作开展过程中纪律要求的制度化创建了一个稳健的平台,为规范办学、依法办学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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