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暑期教工赴厦门、武夷山旅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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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丰富教职工假期生活、增进教职工情感交流、增强教职工的凝聚力和了解祖国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的成就,学校定于74-7日、78-11日分两批组织全体教工开展暑期旅游活动,旅游线路有两条供大家选择,具体行程见附件。

友情提示:

1、请各位教工将选择后的结果上报给各工会小组长(截止5/28),路线选择一旦确定上报后,不能随意更改,请慎重选择。

2、每位教师可以携带一名直系子女或第三代同去,所发生费用自付。

3、如在旅游前发生违约现象导致的违约费用,由教工自付。

4、相关事宜请参照《上海师范大学第三附属中学教职工旅游条例》。

武夷山.doc

厦门、集美.doc

2008523

校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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