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日常行为,争做文明标兵——记上师大三附中第二届行为规范标兵评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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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艳晖

08年北京奥运会来临之际,全国人民传递奥运火炬的同时,也传递了文明的火种。为了规范中学生的日常行为,培养良好的学风、班风,122,上师大三附中开展了第二届 “行为规范标兵” 评比活动。

为了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在学校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学校大部队的干部们在例会上,精心策划组织各项工作,分工明确,将活动准备的井井有条。经过了层层筛选,全校共推荐24名标兵候选人参加此次评选活动。上午9点,主会场由大队部干部主持,结合多媒体PPT介绍,各班级通过学校直播电视进行评选。整个活动持续了1小时30分钟,最后由黄晓清等10名优秀学生被评为上师大三附中“行为规范标兵”。会后,黄晓清同学表示她会继续严格要求自己,树立好榜样形象。

本次活动以《上师大三附中五项基本常规》、《上师大三附中一日常规二十好》为原则,根据《上师大三附中行为规范标兵》的标准,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采用“三评”(自评、同学评、班主任评)和“三推”(学生自荐、班级推荐、年级推荐)相结合的方法,要求全校同学本着对自己负责和对同学负责的态度,坚持实事求是的精神,对自己及同学的日常行为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

    通过本次活动,充分发挥了行为规范标兵的示范作用,引导全校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进一步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同时,增强了大队部组织的战斗力,发挥了少先队干部的自我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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