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精神,是人类文明的发展成果,更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组成部分。法治观念从娃娃抓起,师三实验学校一直以来有效利用优质资源,将法治教育融入博雅学子的校园生活。2017年9月7日,来自于徐汇法院民一庭的张冬梅法官和刑庭的赵拥军法官为六、七、八年级带来了一堂精彩的普法讲座。
首先,张法官从民事案件的角度为全体同学解读了一系列身边事件与法律的关系,比如:“共享单车”的火爆与《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直播打赏”的纷争与《民法总则》规定未成年人的无效民事行为;“消费维权”的困扰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享有的权力等。通过翔实的案例与法律条文的解读,张法官告诫同学们知法守法、友善待人才能保护自身与他人的权益。随后,赵法官以刑事案件展开,明确法律的红线,将不良行为、违规行为、违纪行为、违法行为和犯错行为依次区分,并告诫同学这些行为虽有轻重差异,但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需要谨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通过本次普法讲座,同学们学习了完整的法律知识,切身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明白了守法守纪的重要性。法治精神,也伴随着一个个生动的案例与细致解读,入脑入心,深深根植于同学们的内心和日常生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