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稿)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和中央《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优争先活动的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增强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评选条件
优秀共产党员要做到“五带头”,即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守纪律、带头弘扬正气。评选标准如下:
1、积极参加党内各项活动,党员意识强,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
2、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在推进素质教育中,率先践行“减负增效”各项措施,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取得成绩;
3、为人正派、团结助人、乐于奉献,在急难险重工作中勇挑重担,做师生的表率,群众测评认可度高;
4、积极参与“迎世博先锋行动”及社区公益活动,实绩明显。
三、评选原则
1、实绩明显与群众公认相结合
2、党员推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
3、党内评选与群众测评相结合
四、工作程序
1、传达动员
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制定实施计划,4月27日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动员。
2、评议测评(
(1)、群众测评党员:围绕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标准、结合党员年度工作小结进行全员测评。(5月7日)
(2)、党员测评支部:党支部围绕先进党组织的评选标准,结合工作实践向党员作工作汇报,接受全体党员的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5月10日)
(3)、情况反馈:党支部将群众对党员的测评情况逐个反馈到党员本人,党员对党组织的测评情况将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进行通报,党支部将组织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
3、酝酿推荐(
(1)、5月10日党员以党小组为单位民主推荐校级好党员,每小组2名,全校共6名;5月17日召开党员组织生活会,在全体党员中充分酝酿,民主推荐1名教育系统优秀共产党员。
(2)、5月18日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根据党员推荐、民主测评情况,会议决定上报人选。
(3)、撰写先进事迹材料,并在党内进行事迹公示。
4、公示上报(
5、学习宣传
党支部要将优秀共产党员的事迹材料在师生员工中进行宣传和展示。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党支部要统筹安排,将评选活动与完成当前工作相结合,与总结本单位党建经验相结合,与宣传先进事迹相结合。
2、实事求是,注重总结。
党支部要按照评选条件,突出先进性要求,坚持标准,把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评选出来,并切实做好推荐对象事迹的撰写或总结。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党支部要结合评选表彰活动,大力营造弘扬先进的氛围,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影响力,充分展示和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中共上师大三附中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