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学年第一学期党员经常性教育活动小结—王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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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春林

今年以来,我能积极参加以“增强党员的主体意识,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为主题的 党员经常性教育活动和学校党支部组织的其他理论学习活动。在学习过程中,我学习重温了“党的十七大精神”,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关于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意见》等党内法规文件;以及胡锦涛“在北大师生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和“在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上的讲话要点”、“习近平同志的讲话”、俞正声书记“在市纪委九届二次全会上的讲话”、区教育局“关于落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讲话”的精神、《科学发展观》一书和区教育党工委、教育纪工委2008年工作要点。通过学习,提高了自己的修养和素质,收获很大!

一、思想上:正确认识党员主体意识

通过学习,我认识到:“增强党员主体意识蕴涵着丰富而深刻的理论内涵,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增强党员主体意识,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重要基础。党员是构成党的有机体的组织部分,是党的主体。党的执政能力要不断提高,离不开党员素质的提高,而增强党员意识,正是提高党员素质必须首先解决好的问题。

2、增强党员主体意识,是保持党员先进性的重要保证。党员要保持先进性,前提是党员必须对自己的党员身份要有充分的认同,这种认同,就是一种最基本的党员意识。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关键,在于党员要有内在的精神动力和外在的自觉行动。

所以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增强党员的主体意识,就必须不断地做出努力。通过加强学习来增强党员的主体意识;通过深入学习和思考,提高自己的思维能力和认知水平。讲政治,就必须讲学习。这种学习,应当是真学;通过真学,达到真懂、真信;做到真懂、真信了,那真用的自觉性就有了,真用的能力也就会不断得到提高,正如习近平同志所说的“只有认认真真地学习、与时俱进地学习、持之以恒地学习,才能始终跟上时代进步的潮流”。

二、行动中:充分发挥“党员主体作用”

1、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积极参加党支部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如:为汶川的地震捐款和交纳“特殊党费”活动。

特别是安置南站滞留旅客的工作。当时为了把那些滞留的旅客接回到学校,我作为学校的代表,在南站北广场的雪地里,迎着凛冽的寒风,站立了四个多小时。很好的体现了党员“不怕苦,不畏难”的发挥示范作用和“挺身而出”的发挥榜样作用。

2、态度端正。

    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根本观点,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从被动性服务向主动性服务转变,增强群众意识和大局意识。首先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到总务服务工作是单位整体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是整个事业发展的保障。其次,必须消除总务服务工作“低人一等”的想法,要认识到工作只有分工不同,而没有贵贱之分,否则就会影响到工作质量。

3、服务周全。

在工作中必须把握一个“细”字。只有工作考虑周全,细上加细,才能使总务工作得到职工群众的认可。勤于思考、善于总结经验,是总务服务工作做细的基础。只有经常总结以前的经验,才能找出工作中的不足,吸取教训,重新制定新的工作目标。总务服务工作要克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消极工作态度,不要怕事情干多了,问题就多,就会让群众不理解,而使自己受委屈。相应的工作制度是总务服务工作做细的保障,要使总务工作做细,除了工作人员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外,还必须有相应的制度或措施作保障。

4、廉洁自律。

总务工作常与钱物打交道,为此必须加强廉政建设,在思想上和行动上牢筑拒腐防变的“堤坝”。把自我价值观与总务工作价值观紧密结合起来,真正树立起淡泊名利、爱岗敬业的价值观和精神追求,抛弃个人私利,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要做到为人师表,作学生的楷模,为教育教学服务。

 

00九年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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