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和落实沪教委《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委、教育部、公安部关于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意见>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扎实做好学校内部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努力创建一个安全、和谐、文明、稳定的育人环境。
二、梳理事故原因
课间学生不能进行文明休息;体育活动中不慎碰撞、摔倒;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的及时修理;教育教学活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或未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实验操作不当。
三、预防措施
1、 成立学校突发事件紧急处理领导小组,建立校园安全预防网络。
组长:贺峥
副组长:滕忠跃、童灵窕、林燕华
组员:王春林、张旭群、胡艳晖、蒋海英、祝秀健、瞿海英、唐春强、徐慧惠、陆志文、徐钏
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对教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宣传,在各类教育教学活动中注意对学生进行安全保护。
3、 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教育,教会学生一些减少危险发生的方法和面对危险的基本应急措施。
4、 明确班主任安全工作要求:
1) 在班级各种教育活动中加强学生的法制、安全和心理健康等教育,在班级、学校大型活动中要注意加强监督、防范措施到位,进行安全管理。
2) 经常检查班级物品安全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总务处保修。
3) 统计特异体质学生名单汇总至卫生室、体育室及教导处,班主任做好备份。
5、 及时排除校园安全隐患,定期认真做好各教室门、窗、椅、灯、电风扇、开关、电线管道等的检修。
6、 严格门卫制度,认真遵守门卫岗位职责,做到不擅自离岗,外来人员进校门有来客登记、出校门有接待人签名。
7、 加强对学校专用教室的管理,对化学物品、危险物品有专人负责保管,使用时严格遵循有关规定。
四、处理程序
1. 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立即由班主任(搭班教师)与卫生老师共同送往市六医院救治。
2. 及时通知受害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通报情况,尽力做好家长的安抚工作。
3. 及时请目击学生和老师做好笔录。
4. 对一般伤害事故,如因学生自身原因摔伤等,政教处协助年级组妥善处理;对较大伤害事故,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处理意见,依据《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事故处理条例》中的有关条款规定,掌握合法、合理、合情、有情操作的分寸,确立对策,最终达成协议。如家长不同意调解结果,可提醒家长通过司法途径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事故报告
1. 建立学校突发事件警报、处理网络:
学校突发事件预防及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政教处 教导处 总务处
班主任 卫生室
学生
2. 如发生较大或重大伤害事故,及时报告教育局、区未保办。
六、事故结尾阶段工作和注意事项
(1)起草《协议书》。
《协议书》要写清协议双方的身份;学生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双方达成的协议、双方签名等内容。
(2)给付补偿金。
数额小的可支付现金,金额较大的用现金支票支付、不论金额大小,家长均要出具收条。
(3)理赔。
不论是平保还是人保,均需提供下列材料;
A、《协议书》复印件;
B、病历卡复印件;
C、医药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D、凭上述材料到区未保办填写的《校方责任险赔付意向书》,并由区未保办盖章;
E、学校帐号;
师三实验学校
201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