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三实验口腔表消毒制度

发布时间:点击次数:15649

为了全校学生及教职工的身体健康,杜绝经口腔表传播疾病以及交差感染,特制定口腔表消毒制度如下:

一、用于浸泡、消毒口腔表的器皿必须专用。

二、实行口腔表一人一支制。

三、口腔表必须严格按消毒灭菌法进行消毒后再使用。

四、口腔表消毒程序:第一遍:病人使用后的口表立即浸泡于有效消毒夜中;第二遍:将第一遍大于5分钟消毒后的口表取出,流动水冲洗干净后另外浸泡于有效消毒夜中;第三遍:将第二次大于30分钟消毒后的口表取出,冷开水冲洗后浸泡于75 %的酒精中备用。

五、用于浸泡口腔表的器皿每周消毒一次。

版权所有:上海师范大学第三附属实验学校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三江路310号
邮编:200235 电话:021-54243801
沪ICP备 15041153号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6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