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班级工作管理,加速青年教师的成长,提高青年教师教育管理水平,体现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理念,形成“全员育人” 的良好氛围,我校特设副班主任协助班主任管理学生。
一、任职对象。
副班主任的人选为新踏上教师岗位的青年教师。
二、任职期限
一年
三、工作职责。
1、为人师表,仪表端庄,谈吐文明,举止文雅,处事公正,以身作则,带头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
2、协助班主任抓好日常班级管理工作,配合班主任对学生进行思想、行规、安全等方面的教育。
3、当班主任外出学习或请假时,全面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承担班级管理的各项工作。
4、按照学校每月教育主题及班级工作计划,每月上好一节班会或团队课。
5、学校、年级组或班级组织学生集会、社会综合实践活动、公益活动、大扫除等大型活动时,要与班主任一起共同组织管理。
6每天要组织、督促学生认真打扫班级的清洁卫生,协助班主任带领学生认真做好广播操。
7、积极协助班主任完成班级环境布置,黑板报、收费等工作。
8、协助班主任认真做好各类表册的填写工作。如:有关统计表、成绩登分表、学生成长手册等。
9、协助班主任处理好班级偶发事件,沟通好家长与学校的关系。
10、主动关心了解学生家庭状况,每学期家访人数为班主任家访人数的50%。
11、如遇特殊情况,服从年级组长工作安排。
四、考核办法。
结合副班主任工作职责,政教处、年级组长、班主任、学生对副班主任进行学期考核,考核“合格”要求如下:
1、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班主任评议为合格以上的。
2、学生评议为合格以上。
3、能按学校规定或年级组要求完成工作。(由政教处、年级组长评价)。
4、任职期间无重大责任事故。
五、工作待遇。
1、副班主任经考核合格后,享受班主任龄(计算方法为:班主任龄÷2),今后在教师定级、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班主任龄。
2、副班主任不单独列月考核,其学期考核等第与所跟班主任考核等第相应。
此工作条例从2007年9月开始试行。
师三实验
2007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