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三实验消防器材使用及检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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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器材设备的管理,明确管理责任,把保证消防器材和设施的良好功能,特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器材的维护管理

1、灭火器应存放在灭火器使用温度范围内的场所和便于取的通风、阴凉、干燥处,禁止暴晒,以防止驱动气体因受热膨胀而泄漏,影响使用效果。如发现灭火剂结块或气量不足,应更换灭火剂或补充气量。再行充装好的储气瓶,应进行气密性试验,试验压力为设计压力的1.5倍。

2、学校内各部位应设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并应定期进行检查和补充。

3、消防器材应置于便于取用的指定地点,不准随意挪动。每次使用后应及时检查、充药装粉,以备急用。

4、消防工具应具有固定存放位置,不许乱动,周围不准堆放物品。

5、设专职人员负责全面的消防器材管理、检查、维修、保养。做到不丢失、不随意挪动,对器材存放问题要及时上报解决。

三、学校负责人为了加强对消防器材及消防设施的管理,每次消防自查时必须对全校的消防器材进行全面的检查,并作检查记录,对器材保管方面出现问题的,要责成器材所属设备保养人;对需要保养、更换的要及时跟进。

四、所有消防器材要进行登记造册,如须动用消防器材的必须在设备设施登记册上记录好。

师三实验

2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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