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三实验消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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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立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建立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形成校、年级、班级三级安全网络,形成学校、年级、班级三级安全网络,积极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二、学校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活动,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三、消防器材须放在明显并便于取用的位置,不得任意挪动。

四、走廊、通道、楼梯及消防器材周围严禁堆放杂物。

五、因工作需要需使用电炉应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备案,并严格遵守使用要求,使用电炉时必须有管理人员在场,离开则关闭电炉,未经批准严禁使用电炉。

六、争创无烟学校,校园内严禁焚烧废纸、杂物,除特设的吸烟室其余任何场所禁止吸烟。

七、教学大楼及走廊原则上严禁使用明火,如确实需要的,须向学校领导申报,并由学校派专人监管。

八、离开办公室、专用室前,必须切断电源,关好门窗,杜绝火种。

九、图书馆、电脑房、电教室、仓库、食堂等消防重点部位应每月定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同时采取防范措施。

十、发现火警应立即报警并报告校长室,同时积极自救,维护好现场秩序。

十一、凡本校师生员工包括聘用人员,都应该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十二、每学年举行一次消防紧急疏散演练。

上师大三附中

                                  2008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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